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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報訊 記者張國鋒報道 深圳鹽田法院相關負責人昨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專業技術方面要求比較高的法官助理、書記員等工作人員,目前總體待遇偏低,難以吸收和留住優秀人才。
  昨日《新快報》對鹽田法院聘用人員分類管理改革進行報道。據介紹,實施改革後聘用製法官助理待遇將可能比編製內的法官助理待遇還要高(詳見昨日A10版)。
  “近兩年,我院辭職的聘用法官助理、書記員等共計有20餘人,即使留下來的也很難安心工作。聘用人員隊伍尤其是法官助理、書記員隊伍不穩定,直接影響到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鹽田法院研究室主任張明軍說,管理機制不健全,缺乏系統的法院聘用人員招錄、培訓、考核、獎懲等制度,也影響了聘用人員隊伍的整體活力。上述情況在深圳其他法院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張明軍表示,改革將按照以崗定酬的原則,根據崗位的工作性質與責任、任職條件和工作難易等因素,合理確定聘用人員的崗位類別、工資級別及工資福利標準。法官助理參照專業技術類雇員的工資標準,根據法官助理的崗位級別確定不同的工資福利標準,建立法官助理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加大對法官助理的待遇保障力度。書記員和專業性司法行政人員按照區特殊事務協管員的工資待遇標準執行。輔助崗位、工勤崗位人員按照區一般事務協管員的工資待遇標準執行。  (原標題:所有聘用人員實行以崗定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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