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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其偉
  唯有使醫保基金在陽光下流動,在陽光下運作才能消除醫保基金運作的“暗箱操作”,唯有陽光才能有效地監督,真正讓醫保受惠於民,不讓百姓的救命錢受硬傷。
  如何做到陽光運作?一是暢通參保者醫療消費知情權的渠道。比如,醫保單位可學習銀行每月向賬戶人發送對賬單的形式,告知每月或每季度或一個階段醫保動態信息,讓參保者當個清清白白的受惠者,防止每筆消費被醫院“下套”騙保;二是暢通醫保單位對參保者治療情況的知情渠道。為強化監督,醫療機構應把就醫人員的治療情況時時傳遞給就醫人員或家屬,待其簽字確認後附傳給醫保單位,以掌握參保人員的保險動態情況。從而形成三者的動態監督,防止就醫者在不知情下讓醫院“被就醫”;三是醫保單位要每年或半年,將所有參保人員情況通過媒體進行公示,以便讓群眾共同監督;四是通過網上預警方式進行管控。醫保單位可研製一種報警軟件,比如,當醫療單位報銷數大於其實際床位數的就醫量一定倍數時,軟件應自動亮出紅燈報警警報,而不予放保。並應組織相關監管人員進行實地核查,與參保人員對質等方式保證醫保資金的流失。  (原標題:暢通知情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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